最近湖南岳阳法院判了个离婚案子,挺让人唏嘘的。一对夫妻要离婚,俩孩子,小的还是一级言语残疾。俩人都同意离,可说到养这个残疾孩子,就开始互相推,谁都不想管。最后法院直接驳回了离婚请求。
这判决不是说他们感情多好,非得绑在一起过。其实就是为给那个可怜的孩子撑腰,也是给这对父母提个醒,生了孩子就得养,哪能说推就推?
按说俩人都同意离,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。但关键是他们对孩子的态度。面对需要更多照顾的小儿子,不想着怎么安排好他的将来,反倒互相甩锅,把孩子当成负担。这根本就是在逃避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。
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,离婚自由是不假,但不能拿未成年孩子,特别是残疾孩子的权益当牺牲品。要是这时候强行判离,把孩子判给任何一方,那孩子能得到好吗?肯定不行。所以法院说“不”,不是要把他们捆一辈子,而是逼着他们停下来,想想自己逃不掉的责任。
这个“不准离”,别当成是惩罚,就当是个强制冷静期。俩人必须好好想想,孩子怎么办?怎么一起承担起养他、教他、照顾他的责任?真能狠心不管亲生骨肉吗?况且,还是个有特殊需要的孩子?就算要离,就不能为了孩子,商量出个靠谱的抚养方案吗?
法院这纸判决,堵死了他们想“一离了之”的路,但这只是第一步。真要解决问题,还得靠他们自己。血缘在那,责任就在那,不管离没离婚,都是孩子的爹妈。这责任,甩不掉的。
文字/金妮
视频/陈久菊
编辑 李海钦
二审 伍少安
三审 蒋叶俊